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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15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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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市依法治市办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将法治建设作为交通重中之中来抓紧抓实,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认真学习领会,积极部署落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贯彻落实到法治部门建设全过程各个方面。建立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法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学习宪法、行政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2021年已印发《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体工作措施的通知》(龙交法〔2021〕10号)和《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将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工作凝聚合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18年印发并持续贯彻落实《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作为重要工作部署推进,并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中添加法治部门建设和依法行政方面相关内容。

  二、推进法治建设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市交通行政审批工作紧紧围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目标,在办件管理、优化审批服务等方面创先争优,不断深化“放管服”和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交通政务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政务服务“一网优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实现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和诚信考核等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指导县级交通窗口完成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换发跨省通办办件;推进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一件事”套餐和“一考两证”改革。统一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和客运标志牌有效年限,印发《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集中一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有限期届满换发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推进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掌上办”,印发《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件运输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大件运输审批服务工作。印发《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委托县级审批事项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县级事项办理,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县(市、区)无差别办理。印发《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喜迎二十大进一步提升交通审批服务质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提升我市交通审批服务质效。加强“五级十五同”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

  2022年1月至10月,市交通窗口共完成办件3526件,其中,承诺件72件,承诺件办理提速率92.65%;即办件3454件,当日办结率98.18%,网上办件率95,34%,电子证照生成率100%,电子档案生成率100%,群众满意率100%。3月、5月、8月、10月市交通窗口均被市行政服务中心授予“红旗窗口”荣誉称号,并获第三季度“共产党员先锋岗”荣誉称号。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22年4月,我局完成对“双随机一公开”一单两库(龙岩市交通运输局抽查事项清单、龙岩市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龙岩市交通运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调整工作,印发《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一单两库和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龙交法〔2022〕4号),并于2022年5月初完成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抽查企业7家,其中道路运输市场主体5家,公路建设市场主体2家,已印发《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第一次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龙交法〔2022〕10号),检查工作结果已在各个相关网站公示。

  我局于9月起开始联合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筹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于10月中旬联合上述单位印发了《龙岩市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度龙岩市交通运输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龙交法〔2022〕15号),随即完成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调整,印发了《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龙岩市交通运输局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通知》(龙交法〔2022〕16号),为尽快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我局于10月下旬抽取了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交通运输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抽取,预计11月完成相关抽查工作。

  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不断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按时全量向相关部门报送行政处罚数据,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我局现已录入事项清单565项、监管对象3533个、监管行为2740项、执法人员260人、检查实施清单136项、双随机计划公开9项,我局积极组织市交通执法支队开展提升“互联网+监管”主项覆盖率的有关工作,主项覆盖率已从原来的31.34%提升至82.09%。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我局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性,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为贯彻落实好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我局出台了《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龙交法2018〕8号)《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龙交法2022〕3号)等相关文件,并严格遵守相关文件制度执行。能够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并能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市司法局备案。我局起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没有额外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

  严格执行两年一清理的制度,每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动,灵活开展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2022年6月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对以市政府名义发文和自行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涉及市政府文件6份,提出拟保留4件、拟废止(失效)2件意见,已报送至市司法局。我局自行发文规范性文件30份,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确定保留18件、废止(或失效)10件、拟修改2件,已发文并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一是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程序。我局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程序性,2018年就出台了《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调研评估、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2022年以来已备案1份重大行政决策。二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能较好的遵循民主决策原则,将该决策事项公示于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各界人士能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程序。三是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管理。我局还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试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决策责任部门(单位)应当通过检查、调查、听取意见、综合评估等方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评价,并制作决策后评估报告提交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审议。决策后评估报告应当就决策内容、决策执行情况作出评估,并提出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者修改决策内容等决策执行建议。

  )行政执法公正文明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常态化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化

  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修订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和案卷标准,指引行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规范制作和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提升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视音频记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音像记录。根据本部门的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类别,编制执法行为用语指引,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通过全面规范的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措施,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保障执法相对人和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3.深入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化审核

  一是成立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对执法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职责,确定由市交通执法支队的法制部门承担法律审核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法制,市交通执法支队共有2名法制审核人员,占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5%。二是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依据相关法条的变动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对所有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和重大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监督检查等执法事项,由法制部门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措施方式、适用法律、处罚裁量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在相关文书上明确审核意见。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1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均能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要求组织听证后或当事人提出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时组织集体讨论,以确保准确定性、合理处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完善机制强化普法责任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到位

  一是建立工作机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印发了《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形成机制健全、运转协调、职责明确的普法网络,定期组织学习。二是明确工作任务。2022年年初印发《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龙岩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要求和步骤,以《宪法》和行政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指导和依据,减少了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有效地保证规划、计划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三是认真研究部署。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年普法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公务员学法用法和法制宣传作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的主要内容,并认真贯彻落实。

  2.强化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制意识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并在执法实践中强化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二是多种方式落实普法教育。2022年5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来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我局特地邀请到了局法律顾问为我局干部职工带来讲座《民法典之以案说典》,营造人人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预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实施,我局预计202211月下旬邀请福建天衡联合(龙岩)律师事务所黄宏星律师,开展相关宣贯学习讲座。

  3.贯彻普法清单,稳步推进普法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学法制度,建立各项学习制度,规定每年学法的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将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落实《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拓宽学法范围和学法渠道,提升学法效果。组织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全体公职人员参加市依法治市办举办的网上学法考试,并将考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已全部按时完成龙岩市2022年度市直公职人员学法考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1.普法形式不够新颖,内容不够生动有趣,干部职工参与率不高,普法效果不明显。

  2.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市交通执法支队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水平与行政执法文书标准还有一定差距等等。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着力提升广大交通从业者法律素养,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办公场所、LED显示屏等设施,借助公共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结合日常检查,进企业进校园、进站点上门宣传。

  2.加强对市交通执法支队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2023年工作思路

  1.继续坚持将《龙岩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落实到位,细化制定专项活动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法治素质、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监管培训长效工作机制。

  2.继续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指导,加大有关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制度和规范。努力做到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行政决策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3.继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推动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办法制修订,规范行业信用管理。加强“双公示”等信用信息归集,依法开展信用评价、信用风险预警和分级分类监管。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公路超限超载等领域开展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实施信用修复。

  4.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文明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严格规范监管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动态调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抓好贯彻实施。加强执法记录仪配备和使用,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龙岩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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